营口市委市政府在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取得的进展成效

发表时间:2017-06-19    来源:营口文明网
   一、关于解决创建工作人员实际问题的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人员配备。着眼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以优化人员配置为抓手,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精简人员的执政理念,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优化机关干部配备,形成工作人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市文明办由原来的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机构设置由原来2个科室增为综合指导科、创城办、青少科、党教科4个科室,人员编制由4人增加到12人。各县区文明办由副科级单位升格为正科级,编制3人。各行业系统设立专门机构,明确1—2名专职工作人员。还为新招收的外地大学生,提供公租房,解决他们生活之忧。

  二是加大财力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保障经费随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2015年对精神文明建设投入881.41万元,2016年截至目前对精神文明建设投入962.76万元;为文明办、创城办设立6个办公室、一个能容纳70人的会议室;设立专门创城热线,热线电话2809577,以方便市民投诉。

  三是注重工作人员素质培养。市委、市政府非常注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每年都组织文明办、创城办和各县区、各行业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人员培训,组织重点人员到全国文明城市学习创城经验,委派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类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诠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讲话精神,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精神文明创建队伍素质。

  二、精神文明创建取得的进展成效。

  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展顺利, “五大创建”稳步推进。我市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时任市委书记吴汉圣作为辽宁省唯一获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的代表,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并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介绍。截至目前,我市获全国文明单位14家、文明乡镇4家、13人入选中国好人榜、1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责任编辑:孙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