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9月20日—12月末
二、活动内容
每日7:30-9:00、16:30-18:00早晚2个交通高峰时段,由市文明办、市交警支队统一安排,组织志愿者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主要任务是配合交警对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候红灯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和纠正。
三、责任分工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人员由各区、各级文明单位、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者组成。每个交通路口设交警1名、志愿者4名。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路口及责任单位:
1.渤海大街五台子岗
责任单位:中石油
2.渤海大街农行岗
责任单位:农行
3.渤海大街食品公司岗
责任单位:工商银行
4.渤海大街自来水岗
责任单位:水务公司
5.渤海大街十六中岗
责任单位:地税局
6.建设街铁通岗
责任单位:机关工委
7.建设街石头道岗
责任单位:煤气公司
8.建设街血站岗
责任单位:站前区
9.建设街圣士岗
责任单位:站前区
10.新兴大街华夏岗
责任单位:西市区
11.新兴大街润滑油岗
责任单位:西市区
12.左岸经典岗
责任单位:宣传部
13.金牛山大街国税局岗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14.金牛山大街客运站岗
责任单位:客运集团
四、活动步骤
1、文明志愿者招募登记。9月18日,各责任单位组织招募本地、本单位文明交通志愿者,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
2、文明志愿者上岗培训。9月19日,由市交警支队对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以及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相关业务知识。
3、活动实施。9月20日至12月末,各责任单位组织志愿者到各责任路口,按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将组织推动这项活动作为本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两学一做”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要组织人员对各交通路口志愿服务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交警支队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积极部署、搞好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安排素质高、身体健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参加此次活动;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要将每一班次服务活动落实到人。志愿服务活动中使用的指挥旗、红马甲市文明办负责提供。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用志愿者的先进事迹鼓舞全市人民自觉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形成文明交通人人参与,遵守交规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
营口市文明办
2016年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