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3-01-17    来源:

  为加强春节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提醒全市社会单位及市民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就加强当前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提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消除火灾隐患。防火间距要满足规范要求,不私搭乱建改变原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要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要确保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备保持完整好用。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自动消防设施开展年度检测和每月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后要开展防火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要建立相关使用制度,加强食堂、厨房等重点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气使用管理,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原材料、辅料及成品等存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真正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管理。控制营业期间人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私设员工宿舍,不得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 

  八、加强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管理,不可在高层建筑公共区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停放,充电,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控制室要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一旦发生火灾,立刻开展初期扑救处置。 

  九、做好家庭火灾防范。市民家中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可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气源,请在规定区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做好大棚火灾防范,注意户外用火安全。 

  十、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通过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月16日 

  

 

编辑:葛战  责编:肖友竹  审核:张继驰 

责任编辑:唐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