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发表时间:2018-09-20    来源:营口文明网

    近年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工作职能,着力为未成年人做好事、办实事,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

  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有序顺畅

  市民政局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把该项工作与民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近年来,市民政局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加强与公安、司法、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并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教育、医疗等单位建立部门通报、校园报告、医院举报等制度,及时掌握重点未成年人情况。通过96100热线、流浪救助热线,受理响应有关部门、组织、社会群众的电话报告。为全面掌握我市未成年人生存基本情况,科学系统的评估需要受到帮扶的未成年人状态和服务需求,建立了 “营口市关爱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我市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信息在家庭和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有效递送,达到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信息精准定位到社区(村)、精准识别到户,实现评估科学规范,帮扶服务及时有效,使我市关爱保护工作能够更好更高效的展开。

  履行职责扎实有效,维权保障全面推进

  在市民政局的统一组织下,各救助管理机构先后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等系列活动。开展对被救助的未成年人实行一对一谈心、思想引导和心理矫治服务,建立未成年人救助回访制度,做好回访记录,联系当地街道社区支持帮助,防止再次外出流浪。根据未成年人个体特点,对其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帮助适龄适学的流浪未成年人回到户口所在地重返校园。

  2018年,我市全面启动和运用“营口市关爱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信息在家庭和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有效传递。截至6月底,信息管理平台共录入信息793条(其中农村留守儿童370条、困境儿童423条)。下发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工作。

  为切实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和成长发育需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提高了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了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六一”儿童节期间对孤儿进行走访慰问,全市发放孤儿节日慰问金6.86万元。

  市社会福利院完善了孤残儿童日常行为规范、儿童安全管理等7项规章制度。日常密切关注孤残儿童日常生活,促进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市社会福利院温馨康复医院专门为孤残儿童设置了诊疗室、隔离室,并根据儿童不同年龄段开展健康体检。切实保障孤残儿童接受教育,除正常的义务教育外,对0-3岁幼儿在感知、认知、运动、语言、情感及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有效干预和引导,对4-6岁儿童进行启蒙认知、学前教育。

  积极开展以道德培养和普法教育为主的“家庭”教育,在“六一”儿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同时开展孤残儿童心理健康行为矫正和治疗工作,促进了孤残儿童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了孤残儿童人格健全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水平。

  对全市贫困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宣传形式多种多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微电影、视频短片、青年志愿者宣誓等形式,展示我市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情况,通过留守儿童参演的表演唱、舞蹈、情景剧、武术、器乐等节目,展现在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下,我市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情况。通过开展活动,壮大了关爱留守儿童的队伍,丰富了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健全了留守儿童维权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执行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出租车电子屏幕等载体,全面宣传救助工作的法律法规、求助途径渠道和程序,印制了印有救助机构标识的环保袋和宣传册各3000份;在红运社区举行了“在站寻家,让爱回家”主题集中宣传活动,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爱心公益协会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救助机构参加开放日活动。(营口日报)

责任编辑:孙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