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始终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最低工资保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举措如下:
一、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今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工作,具体布置监察局全额收取建筑业工资保证金,同时严格落实。并于4月召开用工单位负责人会议,具体强调用工要求及100%保证签署用工合同以及保证按月发放工资等事宜。
二、紧抓检查不放松。截止目前,劳动监察部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发放问题的大检查达五次,其中劳动合同检查3次,工资发放2次。有的企业因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局连续几天驻守,对个别“老赖”企业,人社局、公安机关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予以处理。
三、抓好案件办理。由专人负责,专门部门处理。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147件,涉及农民工1486人,涉及金额1367.0951万元,已结案件147件,为1486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偿工资1367.09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