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加速营口率先崛起的重要价值

发表时间:2013-01-09    来源:

城市是文明的成果,也是文明的载体。“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 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方面发展进步指标,是目前全国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最珍贵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名片。所以,文明城市创建的历程,是城市价值重新创生、凝聚和彰显的过程。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营口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和文明程度,全面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综合性载体,将文明城市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塑造城市精神、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结合起来,致力于从以下方面提升城市品位和价值层次。

一、物质文明价值

全国文明城市的物质内涵表现为一个城市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即要求城市在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的同时,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也要有一个明显的提高。物质文明是城市文明化、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对于文明城市建设来说,物质文明是最直观、最显著的标志。现代文明城市的经济、环境、交通、通讯、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应达到较高的水平,能够较好地适应人们的基本需要。可以说,城市文明化的每前进一步都与物质文明的进步休戚相关;城市现代化是科学技术之物化、生活环境之美化、交通通讯之快捷化、基础设施之完善化的结果。而这一切,都是以城市物质文明的提高为基础的。

在现代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物质文明建设,就是要合理配套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所需的公用事业以及公共设施,要能充分满足城市中不同层次的人和人的不同层次的需要,为公众提供安全、舒适、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首先要对城市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在城市景观设计和城市文化建设过程中要为居民创造一个生机勃勃、生动活泼的人居环境。城市住宅、道路、公共场所的设计和建设要尽量体现方便居民的原则;其次,要建设完备的社会公共设施系统。合理安排好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公用事业建设。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解决广大居民关注的城市交通顺畅、公用设施完备、日常生活方便等热点问题,切实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第三,城市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城市和人的发展的需要。一是城市自身的发展的需要。城市建设要自觉服务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努力为城市发展创造条件,促进城市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改善。二是人的发展的需要。城市现代化应当综合建设,充分考虑到城市与人的发展需要。快捷的信息通讯网络、完善丰富的城市教育、文化、娱乐、医疗、服务设施等等都是现代城市人不可缺少的。她既是现代文明城市的基本标志,也是以人为本城市物质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

营口市这几年城市的物质文明建设成绩是突出的。整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更新,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日趋完善,城市的空间布局趋于合理,以人为本的现代城市理念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由此,营口市正发展成为环渤海区域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加速率先崛起的城市之一。

二、精神文明价值

全国文明城市的精神内涵指的是一个城市的精神风貌。一座城市的精神风貌往往是市民在思维方式、价值取向、文化水平、道德素质等方面的体现。城市精神文明是引导城市生活方式进步,提升城市精神价值、标识城市文明水平的核心和精髓。以人为本的城市精神文明不仅直接决定着现代文明城市的精神面貌,而且还影响着文明城市的生活方式和建设管理。人在整个城市建设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也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

作为城市主体的人,其对城市的认识程度,决定着城市建设的内涵。其文明程度直接决定着文明城市的创建。开展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最终目的就是内化市民的精神世界,改变市民的知识构成,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检验文明城市创建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是市民的素质是否得到有效提高。因此提高市民城市意识已经成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首先,要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通过各种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新闻舆论、宣传教育等部门的力量,加强“文明城市”“文明市民”的意识培养,从“居民”逐步转化为“市民”并最终成为“公民”;其次,要加强城市文明建设。让广大居民在参加城市文明建设过程中接受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教育和熏陶,提高他们的文明意识和水平;再次,要大力推进社会诚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公民思想道德体系建设,塑造合格的现代城市居民,促进城市精神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第三,增强市民的凝聚力、向心力。始终坚持“惠民、为民、靠民”的原则,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让老百姓得实惠,让创建工作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营口是一个有着丰富文化底蕴的城市,有着得天独厚的人文条件。因此在以人为本的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努力提高城市建设管理者的素质和增强广大居民的城市意识既是每一个城市居民的自觉需要,也是营口最终成为现代文明城市的关键。

三、政治文明价值

全国文明城市的政治内涵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作为创建活动的主导者,政府要找准定位,创建的过程是一个地区实现和谐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城市政府逐步转变职能、规范行为、体现公众利益、实现科学发展的过程。概括来说,政治文明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

第一,执政者文明。执政者可以指的是具有独立人格、独立执政理念和独立思维的一个个体,也可以指的是为了相同的政治目标、理想,达成某种政治诉求结合而成的组织或者群体。城市的执政者创造了城市政治文明的成果,城市执政者的文明程度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和关键点。

第二,执政理念文明。执政理念是执政者在精神状态领域的反映,是城市政治活动、生活的映像,是城市市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认知、政治信念、政治情感和政治态度等综合体,对城市的政治进程起着潜移默化的指导作用。文明城市创建是为了落实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就是要更直接、更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求,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突显出文明城市创建,政府就是要满足公众多方面需求,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第三,执政能力文明。执政者的目标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政治行为才能实现。执政能力的价值诉求在于即能够保证城市的政治稳定,又能够适应历史趋势,带动城市的不断发展进步。具体在执政活动中,政府运转协调有序,司法机关执法公平公正,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提高以及政府和社会、公民保持政治层面的信任关系。突显出执政能力文明是公众利益的集中体现。

营口市在政治文明价值塑造中,始终坚持对执政者、执政理念、执政能力文明的强化和提升,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构建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政府,积极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致力于提升营口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价值。

四、生态文明价值

全国文明城市的生态内涵是基于社会、经济、自然三者高度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最大限度地利用环境资源,寻求人与自然良性循环发展的新秩序。城市处在社会发展的主体地位,而生态文明是文明城市的自然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人类对城市文明的自觉活动、自觉创造,这种活动和创造将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着力改善民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生产环境、生态环境,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不仅要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也要实现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生态城市是城市发展的一个新兴走向,是我国城市未来发展的新思路。它的出发点是将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的特殊的生态系统来对待,强调在城市区域内的生物与非生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同时又将人类活动考虑在内的注重城市人文生态价值的一种城市发展观。其理念包括如可持续性的、健康的绿色城市理念、城市环境资源体系理念、城市生态系统理念、人是城市生态系统中的关键物种理念、环境保护与土地利用的统一理念以及自然与人类精神统一是生态城市的核心理念等等。正是站在这样的角度,营口市已将未来城市的发展确定为走一条生态文明城市的道路。一个生态文明的城市不仅是代表城市面貌,凸显城市环境价值,体现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关键因素,而且能使城市增添美好的形象,能构成人与自然和谐一体的美丽图景。

营口自确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坐标开始,始终保持“率先崛起”先行者的姿态和作为,举全市之力创建文明城市,引导市民公共素质的改进与发展,提升城市的“软实力”,塑造辽宁沿海经济带及环渤海经济区内重要的区域经济、整治、文化、生态文明城市,扩大城市价值的辐射力,提升城市价值的向心力,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走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单位:营口市委讲师团)

责任编辑:邢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