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相关单位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发表时间:2017-09-05    来源:营口文明网

  市法院召开由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结合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积极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市、区(县)两级法院强力推进信用惩戒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时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有关网站、移动客户端、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二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从2016年7月份开始,凡是依法纳入失信名单的,公安、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定罪处罚。

  截至目前,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350件,促使841件案件结案。

    营口市税务部门牵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举措

  市税务部门主动与文明办、发改委、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在经营、投融资、安全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调整,构建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采取信用评价等级制,分A级、B级、C级。每季度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纳税信用评价A级纳税人名单、诚信纳税“红黑榜”名单以及个别企业欠税情况,对连续3年获评A级信用的纳税人,开辟办税绿色通道,享受预约领购发票服务。对A级纳税人放宽贷款条件,加大贷款额度,对D级纳税人采取限制贷款额度,谨慎贷款的原则。2014年以来,移交税收违法案件13件。

  2014年至今,联合金融系统奖励支持诚信小微企业249户,提供信用贷款11.64亿元,有920户纳税人被评为A级纳税人。

    营口市环保部门牵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举措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市环保局主动与各部门联合,将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较好地落到了实处。

  守信联合激励。环保局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站前和西市工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补贴实施方案》,按照信用等级分别给予1万至5万元四个档次的补贴,对服务业的锅炉拆除按照吨位给予1万至3万元的补贴。

  失信联合惩戒。2014年以来,将10家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限贷名单;2016年启动涉水企业黄红牌管理,对“黄牌”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或限产停产治理,对“红牌”企业报政府停业关闭,同时,对排污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2017年对8家企业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对于等级低的,联合采取惩戒性措施。

    营口市海关牵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举措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营口海关启动了“海关执法公信、企业经营诚信”正能量循环接力活动,与25家企业签订双方备忘录,同时积极协调工商局、税务局、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

  截止目前,已认证16家为一般认证企业,1家为高级认证企业。现已着手对6家一般认证企业开展守信重新认证,并在未来两年内完成重新认证全覆盖。2014年以来,根据企业守法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共调整14家企业信用等级,其中上调10家,下调4家。

  落实对高信用企业的激励措施,包括优先办理通关手续、提供通关便利措施、简化单证审核、减少查验率、优先实行改革试点措施等。如对高级认证企业-营口东盛实业有限公司优先实行尊重先例归类改革试点措施。

    营口市质检部门牵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举措

  为切实加快信用体系应用建设,市质检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联合工商、税务、海关等八大部门,进行质量信用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产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检查,重点对铝合金建筑型材、电线电缆等工业产品企业和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三是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做好生产许可企业监管工作;四是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五是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对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的4家企业检验报告进行了处理,对失信企业采取现场检查、约谈、复检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强化了后处理的有效性,有力地惩戒了失信不法行为。

    营口市安监部门牵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举措

  2014年以来,营口市安监局采取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对被评为“诚信”的单位,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对被评为“基本诚信”的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尽快提升诚信等级,并在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方面给予适当优先;联合公安、交通、质监、工商、食药监局和住建委等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专项行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诚信”单位其他奖励措施。

  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将瞒报、漏报、迟报安全生产事故失信企业列入监管重点名录,并通过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向社会公示;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对“严重失信”的单位,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对失信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增加日常监管和抽检次数,督促其尽快解决失信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营口市食药监部门牵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举措

  2014年以来,市食药监局主动协调市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了《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方案》,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失信违法行为。

  守信联合激励政策:1、对评为“诚信”的单位,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2、对评为“基本诚信”的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方面给予适当优先;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奖励措施;

  失信联合惩戒措施:1、对评为“失信”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日常监管和抽验频次;2、对拟参加招投标的“失信”企业,不予出具招投标审核证明,对中标的“失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并分别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3、对 “严重失信”单位进行重点监管,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在招投标、医保资格等方面的资格审核,比照“失信”单位执行,对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曝光。

   

责任编辑:孙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