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营口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

发表时间:2017-09-09    来源:营口文明网
  营口市坚持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服务民生的“第一要务”,着力打造安全、便捷、优质、文明的公共交通环境。

  一、优化整体布局,方便市民出行。目前,营口主城区公交站点300m覆盖率达75%、500m覆盖率达100%,城区周边乡镇公交通达率达100%;公交换乘时间5分钟以内,一次公交出行时间20~30分钟,出租车万人拥有量55台。

  二、提升运载工具质量,助力绿色出行。市政府投入1亿多元,购置125台新能源公交车,年底我市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比例将达到70%以上;出租车油改气比率达到94.7%,2015年我市被评为辽宁创建绿色交通省重点支撑市暨绿色交通城市。

  三、实行优惠政策,打造惠民交通。2016年,在主城区公交IC卡实行互联互通,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全市公交实行“一元一票制”惠民政策。

  四、优化信息技术,提升智能水平。抓好车载WIFI、智能电子站牌等建设,出租车实现GPS全覆盖,公共交通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

  五、开展创建活动,提高文明素质。制定公交车、出租车文明创建标准,开展“亲情公交车,文明大家庭”、“雷锋号”公交车、出租车评比创建等活动,2004年至今,我市已连续开展14届“雷锋号”公交车、出租车评比活动,已有333台车被命名为“雷锋号”,成为了我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目前,全市文明公交线路达20条,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大于20%,人民群众对公共交通出行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责任编辑:孙彭博